Chinese Union Bible (Big 5 Encoding)

羅馬書 / Romans 3

羅馬書 / Romans

Return to Index

Chapter 4

1

 

 如 此 說 來 、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、 憑 著 肉 體 得 了 甚 麼 呢 。 

 

 


2

 

 倘 若 亞 伯 拉 罕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、 就 有 可 誇 的 . 只 是 在   神 面 前 並 無 可 誇 。 

 

 


3

 

 經 上 說 甚 麼 呢 . 說 、 『 亞 伯 拉 罕 信   神 、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 』 

 

 


4

 

 作 工 的 得 工 價 、 不 算 恩 典 、 乃 是 該 得 的 、 

 

 


5

 

 惟 有 不 作 工 的 、 只 信 稱 罪 人 為 義 的   神 、 他 的 信 就 算 為 義 。 

 

 


6

 

 正 如 大 衛 稱 那 在 行 為 以 外 、 蒙   神 算 為 義 的 人 是 有 福 的 。 

 

 


7

 

 他 說 、 『 得 赦 免 其 過 、 遮 蓋 其 罪 的 、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。 

 

 


8

 

 主 不 算 為 有 罪 的 、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。 』 

 

 


9

 

 如 此 看 來 、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因 我 們 所 說 、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、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 

 

 


10

 

 是 怎 麼 算 的 呢 . 是 在 他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.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. 不 是 在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、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。 

 

 


11

 

 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、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、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、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. 

 

 


12

 

 又 作 受 割 禮 之 人 的 父 、 就 是 那 些 不 但 受 割 禮 、 並 且 按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、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蹤 跡 去 行 的 人 。 

 

 


13

 

 因 為   神 應 許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後 裔 、 必 得 承 受 世 界 、 不 是 因 律 法 、 乃 是 因 信 而 得 的 義 。 

 

 


14

 

 若 是 屬 乎 律 法 的 人 、 纔 得 為 後 嗣 、 信 就 歸 於 虛 空 、 應 許 也 就 廢 棄 了 。 

 

 


15

 

 因 為 律 法 是 惹 動 忿 怒 的 . 〔 或 作 叫 人 受 刑 的 〕 那 裡 沒 有 律 法 、 那 裡 就 沒 有 過 犯 。 

 

 


16

 

 所 以 人 得 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. 因 此 就 屬 乎 恩 . 叫 應 許 定 然 歸 給 一 切 後 裔 . 不 但 歸 給 那 屬 乎 律 法 的 、 也 歸 給 那 效 法 亞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。 

 

 


17

 

 亞 伯 拉 罕 所 信 的 、 是 那 叫 死 人 復 活 使 無 變 為 有 的   神 、 他 在 主 面 前 作 我 們 世 人 的 父 . 如 經 上 所 記 、 『 我 已 經 立 你 作 多 國 的 父 。 』 

 

 


18

 

 他 在 無 可 指 望 的 時 候 、 因 信 仍 有 指 望 、 就 得 以 作 多 國 的 父 、 正 如 先 前 所 說 、 『 你 的 後 裔 將 要 如 此 。 』 

 

 


19

 

 他 將 近 百 歲 的 時 候 、 雖 然 想 到 自 己 的 身 體 如 同 已 死 、 撒 拉 的 生 育 已 經 斷 絕 、 他 的 信 心 還 是 不 軟 弱 . 

 

 


20

 

 並 且 仰 望   神 的 應 許 、 總 沒 有 因 不 信 、 心 裡 起 疑 惑 . 反 倒 因 信 、 心 裡 得 堅 固 、 將 榮 耀 歸 給   神 。 

 

 


21

 

 且 滿 心 相 信 、   神 所 應 許 的 必 能 作 成 . 

 

 


22

 

 所 以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 

 

 


23

 

 算 為 他 義 的 這 句 話 、 不 是 單 為 他 寫 的 、 

 

 


24

 

 也 是 為 我 們 將 來 得 算 為 義 之 人 寫 的 . 就 是 我 們 這 信   神 使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。 

 

 


25

 

 耶 穌 被 交 給 人 、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、 復 活 、 是 為 叫 我 們 稱 義 。 〔 或 作 耶 穌 是 我 們 的 過 犯 交 付 了 是 為 我 們 稱 義 復 活 了 〕 

 

 


羅馬書 / Romans 5

 

 

 

 

HTMLBible Software - Public Domain Software by johnhurt.com

 


Other Items are Available At These Sites: